拒養罹癌母!女兒痛揭家醜 父獨自養育「非親生3後代」
彰化一位婦人因罹患肝癌、糖尿病等多重疾病,雖每月領有國民年金3704元與老人補助4164元,仍難以保持糊口,需人供養,是以,要求擔負公務員的女兒每個月承擔3858元撫養費。
該名母親小美(假名)向法院提出聲請,她指出因得了肝癌、糖尿病等多重疾病,並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,因步履不便,需人賜顧幫襯,沒法工作餬口。雖有中低收入戶身分,每個月僅領取國民年金3704元與白叟津貼4164元,但以目前經濟狀態,沒法保持生涯,需人供養,是以,要求擔負公務員的女兒阿芳(假名)每個月承當3858元供養費。
對此,阿芳示意,她與姊姊自小由父親獨自撫養長大,父親不管準備三餐、上學接送,或在家生活與念書,皆親力親為,兩姊妹相依為命。但是,母親整日遊手好閒,不但不工作以津貼家計,待在家中也不清算家務,對母親的印象猶如路人一般。
引用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50718003683-2604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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